02
2018
07

玉米期权获批立项 期权合约设计已经完成

(玉米期权获批立项 期权合约设计已经完成)

大连商品交易所6月11日发布消息称,玉米期权立项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。这意味着,继豆粕、白糖期权后,我国又一个农产品期权品种有望落地。

据了解,大商所已经完成了玉米期货期权合约设计。此前,2017年3月31日,大商所上市了我国首个商品期权品种——豆粕期权。

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大商所将按照证监会相关要求,做好上市各项准备工作,优化规则制度体系,有序开展仿真交易,持续推动市场培育,确保玉米期货期权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。”

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,大商所目前正稳步推进玉米期权的上市准备工作。一是结合玉米期现货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,并借鉴豆粕期权相关参数设计,对玉米期权的行权价格间距、最小变动价位、手续费、初期限仓标准等多个参数进行论证和优化,完成了玉米期货期权合约设计。二是升级优化技术系统,完成了核心交易系统的多品种容量测试,并推动期权行权优化、期权组合保证金、期权套保等功能的开发,以不断满足期权未来发展的需要。三是持续全面开展投资者培育工作,在豆粕期权市场培育的经验和基础上,多角度、多层次、多渠道加大培育力度,积累期权应用策略和案例,为玉米期权顺利推出奠定更好的客户基础。

统计数据显示,2017年,大商所玉米期货成交量1.3亿手,在FIA公布的全球农产品期货期权排名中位居第二位;参与玉米期货交易的客户达29万户,单位客户日均持仓量占比42%。可以说,玉米期权上市的标的市场基础和客户基础条件已经具备。

永安期货长春营业部总经理金东升表示,推出玉米期权,有利于进一步拓宽我国衍生品工具体系,为涉农企业和相关主体提供新型的风险管理工具,提升我国衍生品市场服务“三农”的水平和能力。

据介绍,在临储政策调整为“市场定价,价补分离”之后,玉米期现货市场对玉米期权的呼声越来越高,场内期权的推出将为玉米企业在成本、风险偏好等方面提供多样化的选择。

“相对于期货,期权最大的特点在于锁定风险的同时,还能够保留买方获得收益的可能,避免套保失效时追加保证金的风险。这一特征非常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差、资金力量薄弱的中小饲料、加工、贸易企业,有利于企业稳定经营,促进整个玉米产业转型升级。” 金东升说。

金东升强调,通过场内期权对冲农产品价格风险是国外市场的成功经验。政府以权利金、类似保险费的方式补贴农民,既不影响玉米市场价格形成机制,又能减轻财政补贴负担,对我国农业市场化改革具有重大意义。
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qiquanji.com/post/631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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