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证上〔2019〕805号
各市场参与人:
为规范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,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了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指引》。现予以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关于组合策略单边平仓(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)的规定暂不施行,具体施行时间另行通知。
特此通知
附件: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指引
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
2019年12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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