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证上〔2019〕803号
各市场参与人:
为提高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的流动性,规范期权做市商的做市业务,本所制定了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引》。现予以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关于投资者询价及做市商提供双边回应报价(第三条第二项、第十六条第五项)的规定暂不施行,具体施行时间另行通知。
特此通知
深圳证券交易所
2019年12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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